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《安徽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豁免名錄(2020年本,試行)》的通知
作者:管理員發布于:2020-04-01 瀏覽次數:

一、列入《安徽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豁免名錄(2020年本,試行)》的項目,不需要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手續。
二、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及運營過程中,應遵守國家及我省生態環境保護法律、法規、標準和有關技術規范要求,采取有效的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措施,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,并自覺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日常監督管理。
三、疫情防控期間,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通過網絡、電視、報紙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,確保政策盡快落到實處,助力企業復工復產。
四、國家和我省法律法規政策另有新的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五、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。